山东油价调整最新消息(2023年4月17日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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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,自2023年4月17日24时起,我省汽油、柴油最高批发、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25元。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、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。

 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

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品   种 元/升 合同约定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配送的 国 89号 7.28 9490 9441 VI(A) 92号 7.84 10077.4 10026 汽     油 95号 8.42 10665 10610 国 0号 7.46 8450 8406 VI +5号 7.31 8275 8232 车 -10号 7.89 8975 8929 用 -20号 8.23 9413 9364 柴     油 -35号 8.53 9763 9712 -50号 8.75 10025 9973

  备注:

  1.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、柴油(国标VI准品)价格分别为每吨9050元和8010元。供渔业、林业、农垦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。

  2.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、柴油价格。

  3.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。

  4.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、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。

  5.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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