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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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应聘条件

 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  (二)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(1982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),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(197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),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(1972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);

  (三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  (四)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;

  (五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  (六)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;

  (七)具有2年及以上报考学科、学段课堂教学工作经验,且现任教学科、学段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、学段相同;

  (八)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、一师一优课奖励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等荣誉之一。

  (九)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
  (十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被开除党籍的人员、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。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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